晋财购〔2020〕15 号
省直各单位:
采购人制度是我国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框架中的核心内容,建立健全采购人制度更是当前深化政府采购改 革、强化采购人主体作用以及推动实现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点改革任务。自我厅印发《关于 强化和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新型采购人制度的通知》(晋财购〔2019〕16 号)以来,各单位高度重视, 明确责任部门,从厘清职责、规范行为和防控风险等方面推动采购人制度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是,仍存在 个别单位依法采购的主体意识不强、采购人制度建设进度缓慢、采购主体职责不淸晰不落实等问题。为贯彻 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加快推进建立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充分认识建立采购人制度的必要性和紧 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负起本单位采购人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夯实责任部门,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按 照建立健全新型采购人制度的有关政策要求,按期完成釆购人制度的建设工作。主管预算单位要加强顶层设 计和指导督促,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明确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确定采购专 职人员,细化执行标准,完善办法举措。
二、科学建设。严格落实权责对等要求,以确立主体责任为重点,梳理本单位本部门政府釆购事项和程 序,进一步明晰本单位与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供应商、监管部门(财政、审计、纪检)等采购参与方的权 利与责任,健全采购内控体系,规范全过程采购行为,提升采购专业能力,强化采购风险防控,形成“谁釆 购、谁尽责、谁负责”的新型采购人制度。重点加强对编列采购预算、拟定采购需求、选择代理机构、落实 采购政策、选择采购方式、选取采购专家、组织履约验收、开展绩效评价等环节和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依法合规地履行好主体责任。
三、按时报备。5 月 20 前,各主管预算单位将本部门采购人制度建设情况以及釆购人制度书面报送我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后执行。我厅将适时通报各部门采购人制度的建设情况,确保此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四、加强评估。采购人制度执行后,主管预算单位要对本部门以及所属单位的采购人制度进行评估,从采购 人制度的合法性、科学性、完整性和均衡性等方面考量评估,持续推进采购人制度健全完善。同时,将采购 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到本部门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中,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责任追究, 积极发挥内部监督管理的正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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