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山西恒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右玉县公安局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右玉县公安局禁毒社会工作服务
二、项目编号:SXHRZBZC-20200119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442890元)
四、采购需求:
第1包 |
资格要求 |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协商:否 (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协商:否 (4)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无 |
商务要求 |
服务期: 一年 |
五、协商通知书时间及、保证金:
1、协商通知书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
2、领取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3、领取地点:朔州市招远路131号(原市质监局五楼)
4、本项目提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000.00元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帐户转出
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全额退还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恒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
帐 号:160501201090511677
开户银行行号:313169006053
六、单一来源供应商须知
1.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及格式
1.1见本单一来源协商通知书中的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及格式。
1.2纸质版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印形式装订,封面“响应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单一来源协商通知书中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录、编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及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响应文件提交的份数及要求:
2.1正本1份,副本3份。
2.2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的内容应保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有效期
3.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自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4.单一来源采购程序
4.1采购代理、采购人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4.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一)依据财政部74号令第三十八条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
(二)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
(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4.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2月4日上午8:30时
地点:朔州市招远路131号(原市质监局五楼)
八、采购人基本信息
采 购 人:右玉县公安局
地址:右玉县公安局
联系人:段永顺
手 机:15303499796
九、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恒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朔州市朔城区东岸国际20号楼10层1006室
联 系 人: 吴静
联系电话:18334967577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